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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城港核電站建立了完善的輻射防護體系,不斷監測電站工作人員所接受的輻射劑量,并在實踐中遵循輻射防護最優化原則(簡稱ALARA原則)。即:在實施某項輻射實踐的過程中,可能有一些方案可供選擇,在對這些方案進行選擇時,應當運用最優化程序,將一切輻射照射保持在可合理達到的盡可能低的水平(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, 縮寫為ALARA)。
遵守國家核安全法規中規定的個人劑量限值
將集體劑量保持于合理情況下的最低水平
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(截至8月底)
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(截至8月底)
劑量限值
個人劑量限值是指內、外照射劑量的總和,不包括醫療照射和天然本底照射。
+ = 總受照劑量
職業性照射的個人劑量,基本限值如下:
·連續5年的年平均有效劑量20mSv;
·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劑量50mSv;
·眼晶體的年當量劑量150mSv;
·四肢(手和足)或皮膚的年當量劑量500mSv。
日常生活中常見電離輻射劑量參考值 醫學CT 8mSv/次 我國某些高本底地區 3.70mSv/年 磚房 0.75mSv/年 水果、糧食、蔬菜、空氣 0.25mSv/年 胸肺X光透視 0.2~1mSv/次 土壤 0.15mSv/年 北京至歐洲乘飛機往返一次 0.04mSv/次 生活在核電站附近 0.01mSv/年